選擇底盤總質量時主要以消防車的裝載質量為依據,在底盤重質量相當的前提下優先底盤整備質量輕的底盤。尤其罐類消防車載液量大,整車總質量基本接近底盤允許的總質量,在核算時不要忘記所配器材及器材夾具的重量。
GB7956.1-2014《消防車第1部分:通用技術條件》5.1.5.2規定:消防車總質量不應大于底盤廠公告允許總質量的97%。測量消防車總質量時,沒有安裝器材的器材箱,按100kg/m2配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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